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由于缺乏购房经验,有的人在交付了首付并且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到了交房的情况下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其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而有些时候这些质量问题直接影响了日后的居住使用问题。那通常遇到商品房房屋质量该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房屋质量怎么解决?
(一)了解国家关于商品房质量相关法规及政策如何保护购房人利益,国家关于商品房质量相关法规和政策都有明确规定,它是投诉维权的有力依据。如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将质量纠纷的解决方法明确约定在购房合同中签订购房合同前须留心购房格式合同,对于合同中可选择和协商的内容,应特别认真阅读。根据法律规定,住宅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期限。在法定保修范围内的可以参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法定保修范围外的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约定和质量责任约定的签署,合同的约定就是今后维权的依据。(三)收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质量购房者在收房时要对照合同条款,看开发商是否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在验房中所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要立即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承诺立即维修的一定要形成书面协议。没达到交房条件或有严重质量问题时购房者不要急于收房,一旦签字后发现质量问题没解决,便给开发商留下推卸责任的机会。还要提醒购房者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没有约定的其他保修范围项目的保修期限,与开发商补充约定。(四) 收集证据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及解决意见尽量使用书面形式,如能让其确认为最好。收房时要对质量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拍照或录像,注意保存好证据。
二、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商品房房屋质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许多居民对类似住房出现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投诉,如何解决,往往是一出现问题就找物业,而物业部门又因无力解决或其它一些原因把问题移交给别的部门,使问题拖而不决。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找开发商协商,弄清楚问题的性质,再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
      一般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需要取得五证二书,否则的话就是会被认定不具有售房资格的,而这样的商品房所带来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另外商品房五证不齐全很有可能被归于违章建筑的行列,但是鉴于其价格的优势依然有很多人选择购买,那么到底商品房五证不齐全是否可以购买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


·商品房使用年限期满后怎么办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但是,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这块地...


·卖房子不能过户怎么办
      如果房子不能过户,那么建议去房管局进行抵押登记。在合同里备注清楚房子不能过户一般只是暂时情况,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可以备注这一条,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过户如果有问题,可以用合同作为凭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典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说就是不能通过遗嘱处置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样的遗嘱由于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房产惩罚性赔偿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


·房子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房子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时间不同: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去世后发生。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税费不同: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


·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手续?
      离婚问题是很多人遇到的事情,任何人不愿意离婚但是生活中的矛盾让两个人生活的很是不愉快,因此离婚还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解决妥当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那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手续?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孩子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需要对房产进行分配,当然了如果有孩子的话还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因此您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孩子吗?...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