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政府积极鼓励万众创业,由此鼓励了许多人成立公司企业,创业创新。但是要想成立和经营一个优秀的公司并不容易,程序繁多复杂。那么你知道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1、不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都可以是同一个人去担任,但是不能兼任监事

2、根据公司法,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但是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执行董事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不是。

公司监事人和法人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监事人的责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的规定是指: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针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上文就是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公司法人是不可以兼监事的,公司法人和监事人分别承担了不同的责任。监事人承担监督公司运营经营事项,法人具有广泛的意义,承担出资的责任。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职责应当适当分离,共同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通过空壳公司偷税漏税算是违法吗
      通过空壳公司偷税漏税算是违法吗?不违法,设空壳公司过账降低税率,不是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是直接隐匿收入不交税;设空壳公司过账,是依法的合理避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合同到期单方面不给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且已经拖延很久单位却始终不跟员工明确说明续签的事宜是现实中很常见的事情,很多没有被通知辞退的劳动者可能就不会太在意这方面所关系到的法律问题,但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就会对劳动者非常不利。那么,公司合同到期单方面不给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一、公司合同到期单方面不给续签合同是否...


·在我国哪个证劵公司融资比例高
      在我国哪个证劵公司融资比例高 公司如果需要进行融资的话,那么对于公司来说肯定是能够融到的资金越多越好。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会通过证券公司来进行。因此证券公司的融资比例就成为个企业家最为关注的问题,所以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哪个证劵公司融资比...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
      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在我国境内依法合理进行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大都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在我国法律规定内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资格独立的吗,下面详细告诉您。外商独资企业是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是多少公司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时候都需要约定发起人的数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即不可以超出法律规定的发起人数,也不可以少于法律规定的发起人数,初始注册资金以及注册种类等等其他的方面...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一、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一般是多少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


·股权转账告股东通知书怎么写?
      股权转账告股东通知书怎么写?股权转账告股东通知书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基金拟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实业公司)股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股权转让事宜告知如下:1、本基金拟将所持有的某某实业公司的17000万元人民币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4...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2023?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2020?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赔偿需要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就会多得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而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


·注册资本增资股东协议怎么写?
      注册资本增资股东协议怎么写? 一、注册资本增资股东协议怎么写? 本协议于20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各方为: (1)甲方:a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2)乙方:b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3)丙方: c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 定地 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