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2、贷款买房注意事项: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3、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4、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5、贷款买房注意事项: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6、贷款买房注意事项: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二、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买房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经过以上手续,您就可以通过贷款得到新房子了。从投资角度说,贷款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由此可见,购房者买房选择贷款的方式也是不错的。具体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购房对于很多家庭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因此购房之前搞清楚呀应该注意的地方其实对购买房子也是很有帮助的,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标准是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


·就算是因为要购房而计划好购买社保却仍然会在长期反
      就算是因为要购房而计划好购买社保却仍然会在长期反复的缴费过程中出现遗漏,为国家也是为了鼓励您继续购买并且保障买社保公民的基本权益而允许那些出现中断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补缴,而补缴的流程首先就是准备好材料后去申请并且将足额的保险金一次性缴纳。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昆山购房...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其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而其中要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那贷款的利率此时是比较低的,自然同样的情况下承担的利息也就要少一些。但是这个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前,申请入应根...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


·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管是继承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对于当事人来讲,需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对房屋进行处分,但要是现实中针对未过户的房屋,此时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其出售给其他人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对于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


·一、用房产抵押贷款再买房可以吗?
      一、用房产抵押贷款再买房可以吗? 不能用于再买房的,可以用于消费或者经营。主要是要有条件,符合要求就是可以办的,当然前提是信誉要好,收入一定要能覆盖月供,不然会很麻烦,一般都是可以贷到7成的,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去申请。 1、借款人贷款前: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生育的孩子,在双方离婚时会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则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所以在双方离异时不直接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必须支付。那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一、离异时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可行? 可以的,具...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


·买房维权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过程中产生纠纷、争议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很多时候都是购房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发生的维权事件也不少。那实践中,当事人买房维权时,具体有哪些问题是需要重点注意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买房的时候,为了尽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购房者需要注意...


·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一、什么是一房多卖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1、什么是一房多卖? 一房多卖,又称房屋的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多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多个不同的买受人。 2、遇到一房多卖怎么办? 购房者在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时,可先行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