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如果非法种植,就可能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那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为:(一)客体要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二)客观要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种子等,不论行为人实施了上述全部行为还是只实施了一种行为,都可视为种植。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是指行为人在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或强制铲除后,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原则上都应以犯罪论处。抗拒铲除,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采取暴力、暴力相威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足以妨碍主管机关铲除毒品的行为。(三)主体要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我国对毒品的打击一直都是很严的,不仅仅是制造、运输、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会被认定为犯罪,即使是种植毒品原植物,那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肇事逃逸被拘留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被拘留是怎样的交通意外是任何一方都不愿遇到的事情,但是当事故发生时,肇事方第一时间应该拨打急救电话,寻求周围人群的帮助,以免错过拯救伤者的最佳时机,不应逃逸或者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下面我们将在文章中对肇事逃逸拘留等问题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肇事逃逸拘留的条...


·刑事案件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除了要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做出量刑处罚外,同时也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而此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也是可以对罪犯判处缓刑的。那么刑事案件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事案件如何量刑...


·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
      一、刑事案件都是由谁批捕谁起诉 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生活中,关于侵犯人身权利方面的犯罪,我们经常看到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些了。针对这些犯罪,我国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有一些司法解释。那么这其中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


·拒执罪的处埋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没有规定到的内容,就算是司法界的工作人员也不能够强行的做出一些越界的事情。好比普通人会觉得如果当事人触犯拒执罪的话,好像工作人员完全可以通过一些强制性的措施让当事人来履行判决。但实际操作的时候,拒执罪的处埋可能就不像您想的这么简单了。 一、拒执罪的处埋是怎...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贪污罪最新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一、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


·网络诈骗2023判刑多久?
      网络诈骗判刑多久? 由于当今社会网络时代的来临,不少不法分子把贪婪的目光放到了网络上。而受骗群体中,特别是对网络不太了解又喜欢贪小便宜的老年人来说,非常容易上当受骗。当他们真的遇到这种事情又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所以,我们需了解网络诈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法律规定是如何判定网络诈骗2...


·醉驾量刑可以判缓刑吗
      是可以的。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金。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最高刑罚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四种情形之一的,...


·拘留期限十天是那种拘留
      拘留期限十天是那种拘留?拘留期限十天是可能是行政拘留也可能是刑事拘留具体看你犯的什么事。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