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里人打麻将算赌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算。家人之间玩牌带赢钱的,不算是赌博,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是不以赌博罪论处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反对家庭暴力如何倡议?
      家庭暴力是很多人家里的常态,也有很多家庭因为频繁、长期的家庭暴力而破碎,分道扬镳。在这样的现象中,女方多为弱势群体,这种欺凌往往是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阴影。但也有不少男方受到来自女方的暴力,对孩子、对未来的生活都有着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反对家庭暴力,若是在这关系中处于弱势,那么就要...


·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怎么处理
      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发现一方重婚的一般都会中止审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


·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
      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 我国法律在离婚方面规定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行政程序。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
      一、后组建家庭财产分配怎么处理?后组建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也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


·属于国家赔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每每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例总是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其实也体现了人们在某种心态上对于国家赔偿制度的不信任,申请国家赔偿就意味着国家的有些机关是要接受来自于民众的质疑和更高一级机关的查询的。并且也因为有人对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几乎已经丧失了信心,所以连最基本的属于国家赔偿的情形都...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前要注意什么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
      一、结婚几年夫妻共同财产才作数?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


·重婚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吗
      一、重婚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吗 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


·一、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苏州市离婚抚养费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