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醉驾交警队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虽然会给予赔付,但是也区分情况,主要是区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如果是饮酒驾驶,交强险在限额内一样会给予第三方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如果达到醉酒驾驶的程度,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事后再向驾驶人进行追偿。交强险赔付的都是对方的损失,自己车辆以及人员等损失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第三者责任险赔酒驾行为吗?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在第一条中就已经写明白,酒驾行为不予赔付。具体免赔范围如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一、合同不到期辞职交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
      在我国,醉驾属于很严重的酒驾行为,除了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外,同时还会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也就是说此时需要依法追究醉驾人的刑事责任。但究竟怎么样算醉驾呢?在对行为人作出处罚之前,有必要先搞清楚这个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结案的。 一、怎么样算醉驾?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目前司...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几级伤残都有进行护理的权力和必要。伤残等级和护理没有必然的直接连联系,例如大面积疤痕,可能伤残等级比较高,但是不一定需要护理。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肇事方的车辆交强险是需要对伤者进行赔偿的。二...


·一、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当时未检查出损伤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了,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诉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外的时候,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会涉及到责任承担的商讨以及确认。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诉?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对这一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一、交通事...


·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的有交通肇事逃逸罪,但在交通肇事罪中却存在对逃逸情节的处罚,不过此时仅仅是以交通肇事追究刑事责任,而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逃逸的犯罪情节。那实践中这个我国是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的呢?下文率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交通肇事逃逸罪判刑 1、责任认...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要票据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需要票据吗? 不需要,肇事者可以开票据,也可以转账或者直接赔偿现金。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处罚当事人等程序,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认定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报人民检察院提起报捕和起诉,并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不构成...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的法律后果是是什么?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需要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众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驾车撞人了还要拘留多久?
      驾车撞人了还要拘留多久?1、一般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只要负民事责任即可,但是如果责任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违章甚至犯罪行为的,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如果是承担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不超过十五天,并处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