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都有什么要求?

(一)公益诉讼有要求:可以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或是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提起诉讼,起诉缘由是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2)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范围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且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社会组织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社会公共利益,应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具有关联性。

第五条? 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前五年内未因从事业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无违法记录”。

(二)再审程序对当事人的申请有要求: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公益诉讼和再审程序的申请和执行肯定都是有要求的,公益诉讼必须是针对环境问题、消费者权益问题等公众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提起的诉讼,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也要有充分的理由,如原判出现法律性错误、证据伪造等则符合申请条件。


·再审发回重审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当中都有发回重审的情况,但毕竟诉讼类型不同,自然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发回重审的条件也就不同。而即使是在再审的情况下,其实也是有发回重审的情况。那民事诉讼中再审发回重审的条件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再审可以发回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符合再审的情形是什么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


·针对再审后将案件发回重审而作出的生效裁判,能否申请再审?
      由于原判决、裁定被撤销,审判程序重新开始,当事人依法可以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提交新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追加当事人,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后的程序并非再审审理程序的延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亦...


·再审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的限定,再审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就隶属所限定的新证据:(一)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因客观原由于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二)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由不能获到或者在限定的时限内...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


·申请再审能否中断执行诉讼时效?
      申请再审能否中断执行诉讼时效? 申请再审能否中断执行诉讼时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再审能否中断执行诉讼时效? 申请再审不能中断执行诉讼时效,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民事诉讼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一、民事诉讼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再审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


·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已生效裁判在启动再审,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论是一审后直接生效,还是经上诉审后才生效,均属于再审救济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 (2)再审裁判的审理对象是已生效裁判,二审裁判的对象是未生效的裁判。一审生效后的裁判经再审、上诉,从形式上看似乎是针对未生效的一审裁判,但再...


·民事案件再审是否中止执行?
      民事案件再审是否中止执行?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相关知识:(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