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

2、找追债公司帮助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追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

部分被欠款人通过这种方式,追回了全部或者部分工程欠款,但也有的不仅没有追回工程欠款,反而因追债公司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牢狱之灾。因此,找追债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好了,那么会很快的追回工程欠款;如果利用不好,反而将自己割伤。

追债公司在追债过程中,可能会通过以下方法,(1)心理施压法,即追债公司想办法搞到欠款人的电话、住处,然后时常打电话“问候”或不时登门“拜访”欠款人,让欠款人感到心理压力;(2)粘着不放法,即追债公司粘着欠款人不放,不管欠款人走到什么地方,都坚决跟着,直至还款为止;(3)贴身跟踪法,此法与粘着不放法基本一致,但性质不同,前者是公开的跟踪,后者则存在一定的隐蔽性,更能让欠款人感到心理压力;(4)七寸打击法,即追债公司通过对欠款人的背景进行调查,包括社会关系、有无偿还能力,然后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寻找欠债者的弱点,找到弱点后,对症下药。以上四种方法,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违法的地方,涉嫌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权利,因此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追债公司的行为情节把握不准,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那么则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等。若追债公司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被欠款人作为追债公司的委托人,在刑事案件中则是主谋,也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主犯还要从重处罚。

3、法律途径

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要以来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转移财产的争得了时间。

如果欠款人是有资质的企业,有一定的经济风险承受能力,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欠款。一些欠款人在为了将欠款及时追回,又不想通过的诉讼方式时,则会选择非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


·砌筑工程质量防范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防范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在建筑工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了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国家对砌筑工程质量也是有防范措施的,如果修建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整改。生活中,尤其是对那些从事建筑工程的人来说,对砌筑工程质量防范措施有哪些,做一定的了解是很有...


·误工费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来说是较为直接的经济补助
      误工费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来说是较为直接的经济补助,那么,打官司耽误的误工费有哪些存在条件,因为误工费的索取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的情况有一定的现存条件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向所属一方寻求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我单位与(身份证号:)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工作岗位为:),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用人单位(章): 年月日 此联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隐瞒单位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隐瞒单位吗?如果行政拘留 一般查不到 只有公安局的内部网能查到 如果自己不说可以隐瞒单位行政拘留过,作出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以及公安网“违法犯罪查询系统”中都可以查到,但是对外是不会公开,任何普通单位和个人也无法查询。公民个人只能查询自己的有无犯罪记录情况。二、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工作 的方式 一、家庭承包方式 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权...


·中国新刑法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既遂判几年?根据新《刑法》的规定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既遂可能会被判三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安徽工伤认定书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安徽工伤认定书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工伤认定书的内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


·工人加班工资缴纳个税么?
      工人加班工资缴纳个税么? 一、工人加班工资缴纳个税么? 需要的。 1、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2、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解释,...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会决定工伤劳动者最终可以获得多少伤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工作鉴定的流程不熟悉,不了解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