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彩礼钱离婚后算谁的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彩礼钱离婚后算谁的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可能较大。二、在处理有关彩礼纠纷时应注意什么问题(1)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应予以采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无不妥。(2)应注意把握彩礼返还的范围,要根据已给付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到双方在共同生活中是否发生了必要的消耗,是否为筹办婚事支付了必要的费用等,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返还。在实际生活中,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化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故在处理方式上应当灵活把握,真正体现公平原则。结婚给付彩礼,在当今社会中是十分常见的。不过有的男女结婚,也是协商男方不用给彩礼。由于法律上并未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因此实际彩礼的给付,基本建立在当事人协商的基础之上。即使男方在结婚之前没有给付彩礼,在法律上也不会影响到结婚证的办理。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活并不富,裕资金不充裕。不管是他们在做生意或者需要上学等等,是需要资金支持的。所以很多情况下,会选择去银行进行贷款。您都知道,如果去银行办理贷款,是需要一定的抵押物品的。那么,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么?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缴什么税?转让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个人转让和出售土地视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但是有很多人不知道缴纳哪些税费,具体缴纳的金额是多少,所以,本站的我们专门为您整理出有关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缴什么税的有关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增值税(出让方):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二、印花税和契...


·农民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问题已经正式的告一段落,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以后的管理将更加规范统一,而与之伴随的就是各农户也已经开始关注自己土地的使用年限问题。在以前我国有些农户的心目当中是没有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概念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农民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民...


·土地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土地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 1、无地少地农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纠纷 这一类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之时,个别农户因种种原因,将其承包地部分或全部退回发包方,现又向集体要回承包地;三是人口变动后承包方主动退回或被集...


·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获取方式有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获取方式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


·异地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
      异地客户拖欠货款怎么办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如果双方之间的合同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有选择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农村土地租赁的情况,很多人并不清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这就会造成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过长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谈谈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的问题。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是多久根据《...


·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变更多久
      土地使用权如果并没有超出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那当事人自然也可以将名下的土地依法过户给自己的直系亲属的。但是关键是要对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在土地使用证变更了以后相关的产权归属才正式得到了国家保护的。那么,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变更多久? 一、在我国规定土地使用证变更多久? 材...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调整内容 1、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提高 今年7月27日,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


·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什么?
      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什么?现在一些地区存在不少荒地,为了提高荒地的利用效率,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可以拿到荒地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开荒农业生产。当政府进行水库、铁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农村土地,包括耕地、农田和荒地等。那么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是什么?下面请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