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是不可以毁约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

(1)继续履行。

(2)支付违约金。

(3)损害赔偿。

(4)支付定金。

(5)其他补救措施。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土地的面积、位置。土地承包的具体面积,以公顷或亩为单位计算。承包地块的位置、座落,边框四至,附位置图。同时标清土地类型。

2、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承包的具体用途,如林种植、养殖及相关农业开发。承包形式是合伙或个人承包经营。

3、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承包金及交付方式。该土地的每亩每年承包金(人民币),承包金每年共计金额; 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计金额。

5、 地上物的处置。如果承包区域内有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双方要约定在承包经营期内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归属。

6、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合同的转包。

8、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是符合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但因为很多农村的村民确实非常的缺乏法律意识,所以不签土地承包合同,甚至是签完土地承包合同以后就毁约,类似于这样的案例也比较多,签合同不是儿戏,违约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寓土地使用权截止了怎么办?
      公寓土地使用权截止了怎么办? 一、住宅公寓和商业公寓的差别 1、用途不同。商业性质的公寓可作为办公场所注册,但不能迁入户口;住宅性质的公寓可以入户,但不能注册办公场所。 2、使用年限不同。商业期限是40年,住宅期限则是50年。 3、使用成本不同。商业性质的公寓契税按3%收取,水...


·建水买房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云南建水县的住房需求量还是比较大的,可是有些业主购买房子这么重要的不动产的时候都没能够擦亮双眼,轻信于开发商所打出来的那些花里胡哨的广告和各种优惠条件,甚至有些稀里糊涂的业主在明知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却依然交了首付。因为这些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建水买房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 ...


·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起诉离婚外地怎么办理
      要是夫妻中一方或双方在外地,而此时有需要离婚的话,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却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这也是有可能离婚成功的。那一般起诉离婚外地怎么办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可以异地诉讼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违章建筑拆除流程有哪些?有没有挽救的余地?   对于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的,是有挽回余地的,例如建筑物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可以申请改正,如果强拆程序专法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一)立案   立案...


·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政府会直接收回吗
       一、温州土地使用权过期政府会直接收回吗? 一般不会,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办理土地使...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招贤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38682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682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916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条件是什么样的?一般来说在我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用于拍卖、抵押等商业性操作的,但是拥有国有土地的企业常会为了能够让土地的利益最大话,常会希望可以将手头的国有土地转化成集体土地,然后在进行相应的商业运用,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土地的价值,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就是租售同权这个消息,租售同权在广州开出了先河,许多地区也希望实行这一个政策,租售同权福州未来会实行租售同权吗,这个问题是您不清楚的,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租售同权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用办理吗?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这几年的迅猛发展,许多居民已经都有过商品房买卖的经历,不论是一手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买卖过户时都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国家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后,现在有些地方已经两证合一变为不动产权证了,但其中仍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内容,...


·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租给其他人,土地的价值关键就体现在您对于土地灵活运用的程度了,而且有些人就是依靠把土地租给租户从中赚取租金的这种方式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但是一般在租地合同当中都是约定的有土地租赁的具体期限的,那么,租地合同到期可以续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二手房过户时间是按房产证还是土地证?二手房如何过户?
      二手房的交易在现在越来越普遍,不过二手房交易的法律要求还有许多人并不清楚,这是二手房交易的一大盲点,也给二手房的交易带来了很大的可能。比如二手房过户时间是按房产证还是土地证?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二手房过户时间是按房产证还是土地证 二手房交易的都是以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