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有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说到房产的处置权这个问题,首先就要考虑房屋的所有者是有几个人,如果是只有一个人,毫无疑问,自己想怎么处理都可以,只要合法,但是,如果是有多人共同所有,就需要经过所有人的签字同意。那么,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请看下文介绍。
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吗
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两个人共有,共有人都有对房屋管理和利用的权利,因此其中任何一方对此进行出租都是有效的,租金归共有人共同有。如果子女的话,必须是成年而且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签字才具有效力。
1、当然如果房产共有权人不能都到场的,务必让未到场的一方出具同意卖房的书面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房屋属不动产,而善意取得制度仅适用于动产,因此依照第三人是否善意来决定合同的效力是没有法律和理论依据的。
3、不动产不适用家事代理制度。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有权作出决定。但该规定将家事代理仅限于日常生活需要,涉及到夫或妻卖房这一房地产交易的重大财产事项,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不适用家事代理,需要经双方同意。那么如何判断第三人为善意还是恶意呢?这里涉及到一个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此时举证责任在共有人一方。而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举证责任在购房人,即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比如有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原件等。不用支付违约金,因为本身合同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关于房屋共有人未签字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很明显答案是无效的,因为,如果房产证上是有两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两个人都共同对这套房产有处置权,但是任何一方单独对房产进行买卖或者租赁是无效的


·非法集资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父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对于非法集资父母房产 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


·买房子本人年龄要多大?
      买房子本人年龄要多大? 只要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自己买房。 二、第一次买房子首付多少 个人购买首套房的,如果是按揭的贷款的方式的话分为两种的:1、首次使用公积金,套型的建筑的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的首付款的比例低为房屋的总价的20%。购买建筑面积...


·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一些朋友会听说赠与别人房产的事,房屋是可以赠与别人的,但是赠与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对于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国家的税务法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房屋征税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和税率来的。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一起了解下房屋赠与税的内容。 一、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1、...


·房屋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屋转租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很多时候买卖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一般中介机构就收取相应的中介,但为了促成交易成功,有的中介可能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那现实中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有哪些 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扶...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房屋买卖纠纷应去哪儿起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厂房征收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各个省市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企业拆迁补偿主要是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继承房产如何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继承房产如何过户手续是怎样的?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手续如下:1、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办理被继承人死亡证;2、到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局办理继承人证明文件;3、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房管部...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
      实践中,当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么,具体而言,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能够退房呢?此外,对购房者而言,最“悲剧”的就是,刚买完房,房屋就降价了。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自然是想解除购房合同的,那房屋降价应该怎么解除购房合同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什么情况...


·租房协议书范本的内容
      在我们进行租房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的,这样才能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租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有什么要求和规范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租房协议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租房协议书范本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