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未处理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后未处理财产分割可以起诉分割吗?离婚后未处理财产分割的情况下,是可以就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已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已经有了保护的措施。如果一方在发现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没有必要再保护你的财产离婚。因此,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督促当事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对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规定了一定的时间。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下,是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而直接判决离婚的,在需要进行财产分隔时,双方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注意的是,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并且需要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



·一、一方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一方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方患精神病可以离婚的,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强制执行会涉及家人财产么?
      强制执行会涉及家人财产么?一般情况强制执行仅针对被执行人个人,不会涉及到家人,但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被执行人向家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第二是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有承担对方的部分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第二十条...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会分割吗?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会分割吗?1、如果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包括成年子女、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离婚时,应当先将孩子的个人财产分割出来,然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则是家庭财产分割。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财产。2、如果家庭财产中没有孩子个人的财产,家庭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
      婚前公证离婚财产归属有哪些情况主要看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公证时约定的婚前财产归各自个人所有,那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另一方所有,那该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为另一方所有;如果公证时将婚前一方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约定为夫妻...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1、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


·家长监护人意见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
      我们知道现在的家长越来越注重孩子的教育问题,学校越来越多的注重与家长沟通在关于教育方面的事情。很多时候家长都会收到学校要求要写这个意见,那个意见。那么具体的家长监护人意见怎么写呢?具体的格式要求怎么写。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于代通知金和代通知金可以封顶吗?
      今天给您介绍一下有关于代通知金和代通知金可以封顶吗?的有关问题,代通知金在我国法侓上是一个有关于金钱的问题,那么代通知金是什么?代通知金在我国的法律的地位是什么,它又在经济领域上对于GDP等发展有什么联系呢?今天让我给您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方有精神病2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比较大。但要注意以下情况: 1、第一次是撤诉的,和第一是判决不离的,二者对第二次诉讼的影响力度,还是有些差距的; 2、二次诉讼间隔,最好是连续的,如果间隔好几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这表明感情恢复过,不是我们理解的确实过不下了,这和连续起诉的第二次,效果上还是...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
      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自动离婚?满足分居达到两年的的条件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的。如果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且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诉讼离婚。...


·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
      我们知道任何服务都需要一定的费用,在法治社会中我我们在处理侵权案件的时候需要请律师来解决,同样我们在解决离婚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就需要律师来协助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那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 根据...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