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一、找拖欠工资的证据有哪些?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

二、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三、拖欠工资补偿多少?


根据我国现在的《劳工监察大队》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如若劳动用用单位有以下行为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该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包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若届期用人单位仍不按照劳动部门要求进行支付,相关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计算标准,额外加付赔偿金。具体情况包括:

(1)违法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薪酬的情况。

(2)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的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水平。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能够主张百分之五十以上工资作为赔偿金的情况应当是,同人单位在已经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令付款要求后,仍然不按时发放拖欠工资的情形。并非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出现,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拖欠工资为基础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金。

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里提到,当出现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延发放劳动者报酬的情况下,除了依法应当支付之前拖欠劳动者的全部报酬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以拖欠工资为基础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对劳动者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存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仇的情况下,也需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赔偿金。

总的来说,在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最少可以要求拖欠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在劳动部门责令后仍然不改正,可要求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赔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拖欠工人的工资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的,而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是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必须要找出相关的证据才能更好的处理,所以,拖欠工资就是违反了劳动法,一定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普通的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在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其中最常见的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违约金,用人...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几种? 目前我国比较安全的运输方式是铁路运输,一般人们出远们基本都选择铁路出行,尤其是春运期间,为节约人们的出行时间,我国研制出高铁。在修建高速铁路时,对工程质量要求特别严格,不能出事故,那么铁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都有哪些呢? 在这里我们为您列举下铁路工...


·虽然每个人都在正常的工作上班
      虽然每个人都在正常的工作上班,但是您依然对劳动法的相关知识有所欠缺,劳动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一次来巩固劳动市场的稳定性,按照规定只要付出劳动就是有报酬的,那么已经工作了但是没入职上班有工资吗?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的,所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非常仔细和小心,防止出现合同效力问题,如无效、效力待定等问题。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三章关于合同的效力的规定。但是《合...


·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实践中,并不是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支付加班费。其中还需要区分一下不同的情况才行,那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呢?相信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应支付加班费给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


·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吗?
      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IT行业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等。那么新兴的弱电工程中也包括这一种类型,那就是计算机通信系统,那么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两者是否有区分?常见的弱电系统又有哪些呢?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为...


·入职第三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在某些人才流动性比较大的企业,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不会在员工入职时就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员工为了能在用人单位就职,明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规的,却选择默默忍受。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需要赔偿双倍工资,那么入职第三个月才签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详情请看...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吗?
      一、公务员随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吗? 公务员不可以随时离职。确需要辞职的,需要向任免机关提出申请,任免单位在三十天内决予以审批。特定条件下的公务员,不得辞职。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一、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大病补偿的相关规定。 如员工因为患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


·旷工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旷工不发工资是否合法对于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还是需要支付的,单位不能因为旷工即扣除全月应该发放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