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主要有这几种情形: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出租人的义务都有哪些?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租赁物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综上所述,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都应该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如果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拖欠房租不给或者将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请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拒绝搬走,出租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买房时应该怎样挑选房产中介
      买房时应该怎样挑选房产中介 找中介公司,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中介公司的报纸广告、房展会、中介公司的门店、中介公司的网站、亲友的介绍。而目前京城中介市场中“放心中介”已成为一种品牌。如何辨别放心中介,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最直观的是看该中介公司是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定...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进行分割,分配给哪一方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是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


·婚后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婚后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人士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3、婚后购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么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农...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质量安全标准,有了这些标准我们才能使用这些房屋,因为一旦住房标准存在较大的问题,那么房屋就会有安全问题,那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有哪些呢? 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


·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可以处分房屋?
      近年来,因夫妻感情不和等因素而导致的离婚案件层出不穷,而这些案件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有些夫妻离婚后为了避免分配不公,都会将房产留给自己子女。那么,离婚房产归孩子但未过户可以处分房屋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产他项权证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


·对于二婚有房屋继承权吗?
      对于二婚有房屋继承权吗?二婚照有房屋继承权,如果婚前没有做财产分割的话,那么房子就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二婚的妻子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父母过世房产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几千元不等。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 号 室 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 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