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是怎样的? 一、承包地互换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实践中,村民间互换土地,极少签订书面协议,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合同法明确在书面合同之外,也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关于“互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
二、承包地互换未备案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这一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让发包方及时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情况。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性质仅为公示,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前我国农村土地互换备案制度尚不完备,以未经备案为由否定互换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农村客观实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三、承包地互换后改变用途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是法律对于流转土地的禁止性规定。改变农业用途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等建设行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壤、植被的行为。
四、承包地互换合同的解除问题
互换中,当事人往往未对互换期限进行约定,当一方提出解除互换合同时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换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租期不明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内不得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效力及互换时遇到一些问题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而言之,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投资理财的财富地位在人们心中越来越重要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投资理财的财富地位在人们心中越来越重要。更多的人参与到投资理财当中,得到机遇的同时,也撞上很多陷井,甚至有很多具备专业知识的人也难免识破不了,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如何处罚? ...


·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狮山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力越来越强盛,国家富裕了,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犹记得小时候的泥土路,下雨后满鞋都是泥。近几年,国家投入到基础设施中的资金越来越多,道路越修越宽,出行方式多样化起来。不仅可以选择汽车,还可以选择高铁、地铁等。修建这些工程,会进行征地,就会涉及到补...


·补办身份证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
      补办身份证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吗?不一定,对于满足条件的可以异地办理,具体要看常住居住地的政策。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


·长春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长春土地使用证怎么办?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部门工...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我们将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一、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有没有土地证不是能不能贷款的决定因素。 如果你的房子是比较新的,是大产权的,那么就是大土地证暂未分割到小户的情况,这样的房子是可以贷款的。 如果你的房子是房改售房,而你手里又没有小土地证,这样的房子是不能贷款的。 根据《中华...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有些村民对于国家的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的想法太过于单纯了,比如说,双方私下商量着将自家土地当中的一部分面积过户给对方,但是为了表明对土地使用的面积的具体划分,当事人可能就会觉得还是到国家有关部门对土地使用证当中的一部分办理过户才比较放心。那么,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是怎样的?在实践中,土地使用金是我国政府收纳资金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使用金的标准是需要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土地使用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 土地使...


·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公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个人或单位要合法使用国家的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该处土地的使用就会有法律风险。个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也需要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但许多人并不了解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今天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住房土地...


·兰州机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兰州机场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等地上物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