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法41条所规定的,具体来说,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呢?
一、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释义】 本条是有关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的规定。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程序。由于首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尚未产生,因此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构产生后;应按照本条规定招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论是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召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董事长主持是指由董事长掌握会议的进程、维持会议秩序。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包括生病、出差在外或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予主持等情况。本条规定在此情况下,应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的,该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本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履行。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公司的经营决策层出现问题,难以正常发挥作用时。为了使公司能够顺利运转,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和相关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补救程序,即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本条实际涉及一种公司治理僵局的救济办法,采用了一种递进、替补式的安排,规定了公司各机关和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的股东会召集权,在程序上保证了股东会的正常召开。以防止公司重要的权力机构陷入瘫痪,避免公司僵局。
二、公司法规定出资日期为多久?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现行公司法第41条,规定的是关于股东会议地点召集以及主持的规定,故而也就不存在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问题。公司在设立之后,设立者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进行出资,对于那些在限定的期限内没有出资的行为,其他的设立者需要暂时的垫付。



·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有很多小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其承担公司的全部出资,这种一人有限公司结构简单,广泛存在于家族企业中。我国的公司法中有一个章节,对一人公司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规定,这里面的条款就包括第63条。那么,公司法63条一人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请看...


·签合同盖章为分公司起诉谁
      签合同盖章为分公司起诉谁?应当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都有哪些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都有哪些? 新形势下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即将有准备上市的企业,更要认识到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重点,和将来要重点发展的方面,认识到这一点后,再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某种或某几种融资方案,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 大中型企业融资的类型 一、传...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怎样修改股东信息?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怎样修改股东信息? 一、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怎样修改股东信息? 信息填写错误都可以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更改, 企业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填写的信息,大致可以分为“年报公示信息”和“其他信息”, 如果是“年报公示信息”填写错误,可以在年报截止日期之前,重...


·公司法最高司法解释四有什么内容?
      公司法最高司法解释四有什么内容? 公司法最高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规定,对于股东提出申请董事会不能做出决定的,人们法院应当受理,请求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的,可以将公司列为被告,公司未召开会议,未对事件进行表决的,出席人数没有达到要求,决议无法决定的,请求查阅公司特定资料的,人们法院应...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


·最新刑法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刑法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最新《刑法》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


·2023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 公司一般会由一位或多位股东出资设立,股东根据各自的出资数额占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包括了货币、实物等等,股东出资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设立公司。那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


·沈阳分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
      沈阳分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材料有哪些?相信您对法人这个词一定不陌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人并不是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且依法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代表着一个公司,法人的行为代表公司的行为。由此可见,法人的确立对一个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沈阳分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流...


·公司一入职就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还未入职前就会与用人单位就在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后,拟定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入职就签合同就会方便许多,但若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各事项不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则劳动在签订合同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