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在建筑修建的过程中,工程款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受到您关注的一个部分。因此一旦发生工程款纠纷就会导致工程难以继续进行下去。质保金更是信誉的保证,工程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用到质保金。质保金的纠纷就更加需要得到解决了,就来解答一下“工程款纠纷中的质保金纠纷如何处理,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哪些?”一、工程款纠纷质保金如何处理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实践中,发包人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则无可奈何。对此,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只要承包人切实履行了维修义务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争取权益。二、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哪些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5、拖欠质保金纠纷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综上所诉,工程款纠纷的类型有很多,每一种纠纷的处理方式都有所不同。工程纠纷质保金的问题也是屡屡发生的,企业应该加以注意处理的办法,签订合同时完善相关的条款。承包人应该做好自己应做的维修工作,并且保留证据。出事时应该尽量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可以向律师多多询问,寻求帮助。


·公司辞退怎么补助员工?
      公司辞退怎么补助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我国目前属于飞速发展的阶段,不少的建筑物和交通设施都是需要人为的进行搭建,而在搭建这些的过程中少不了农民工的存在。但是往往随着施工的完结,建筑商一方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而这时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劳动争议案件吗?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资料。...


·劳动合同含欺诈怎么办?
      劳动合同含欺诈怎么办? 合同欺诈包括合同的民事欺诈,也包括合同的刑事欺诈。合同的民事欺诈应当根据民法关于欺诈性合同的规定承担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合同的刑事欺诈虽然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更主要的是承担合同欺诈的刑事责任。合同欺诈的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合同欺...


·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咋办?
      人们对目前工作不满或者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时,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单位会为其办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停缴社会保险,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新单位报道的时候,人们要携带这份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咋办?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咋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是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合同,法律规定的签订方法是不同。那么您知道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方法有几种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形式。按照《劳动合...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在劳动者进入某个公司上班时,双方为了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可是有的时候公司在劳动合同期内却想辞退该员工,想与他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随意辞退员工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一、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满足的条件...


·因重大违纪辞退劳动者可以吗?
      因重大违纪辞退劳动者可以吗若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该严重违纪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且该规章制度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一、单位试用期辞退员工提前几天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劳动合同全部无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