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随着现在国家的越来越壮大,国家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开始为您修路,建房子,使行统一的规范化,然而在使行情况下就必须征用农民的土地,在使行之前政府就肯定要出一个公告来千诉老百姓,那就来了解一下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

土地征用管理处结合“十二五”规划和重点工作部署,按照“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总要求,严格执行征地法定程序和征地补偿标准,切实提高征地实施率,保障“三重一大”项目工程用地,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维护群众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征地实施率 全市含县(市)区全年实现征地报批43500亩,实施征地补偿35722亩,安置被征地农民43810人,其中3836人参加社会保障,8163人正在办理参保手续。2015年,市主城区完成55个项目土地征收方案编制工作,征地报批7310亩。完成实施项目104个,补偿面积13825.6341亩(含今年批准的4069.344亩),安置被征地农民14376人(其中257人参加社会保障),支付征地补偿费52519.8778万元。代政府拟定、发布14个批次土地征收方案公告,发布104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38个征地项目由各区政府自行实施补偿,涉及面积4179.7775亩,需要安置农民3710人。目前,正在推进实施项目64个,补偿面积约为7300亩,安置农业人员约10300人,预计征地补偿费约64500万元。“十二五”期间,前四年征地实施率均超过99%,2015年征地实施率为52%。

(2)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每个项目实施时都通过会议、座谈形式解读宣传政策,增强群众信心,多部门联动配合推进社会保障制度。


(三)切实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清理批而未征项目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409号)文件有关要求,经市局研究同意,处按照精神对2008-2013年有关项目进行分类处置。

1、对已补偿到位、建成使用的项目完善征地手续,涉及项目120余个,征地面积11140亩,目前已完成。

2、对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实施的项目,与区政府统一签订了征地包干协议,涉及项目37个,征地面积5200亩,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3、对确实不具备条件的1个项目,已提请政府发布不再实施的公告。

(四)切实发扬合作精神,激发创新活力 “集体土地管理与权益保障”创新团队针对当前征地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学习,先后赴海南陵水县国土资源局、深圳龙岗区国土规划局学习征地补偿和及多元化安置先进做法,力求探索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创新性的解决办法,结合我市征地实施情况提出了《鼓楼区下淀征地补偿及留地安置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征地边角地使用管理的新方式,通过对边角地的统计、分析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边角地补偿和利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多渠道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在《中国土地》2015年第5期刊发。《合理利用边角地,实现“地尽其用”?浅议徐州市区征地中的边角地》一文被徐州市土地学会评为三等奖。?

?(五)切实满足群众诉求,坚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坚持“畅通、便捷、务实、高效”的原则,丰富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内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和应诉工作。将“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完善为“两公告一登记、一公示”,对征地补偿安置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征求被征地村集体、群众及有关部门意见,在被征地村集体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全年发布征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18个,均进行了网络发布和现场张贴。及时妥善处理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34件,接办行政复议5起,应诉法院受理的案件4起,接访群众43起200余人次,接听群众来电咨询高达百余次,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保障群众权益,巩固群众基础。

综合上面所说的,徐州市征地信息公开方案公告是什么?主要就是发生征地的方案,和补偿方案,让人们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这样做的话也会让双方事后不起争执,不会与赔偿款的多少再吵闹,所以,这种透明化的方式,也会很好的得到民心。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才能开发。土地出让金或者可以说是土地的租金,它的高低会受到土地级别、用途、年限等方面的影响。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可以转让,但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的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


·房地产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下,随着各地房地产的交易在不断的增加,随着也产生了较多的房地产合同纠纷。那么当事人在遇到房地产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地产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房产合同纠纷,当事...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中的土地其所有权不是属中于国家,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话,则可以向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租赁申请。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这个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文 出...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业经营活动的日趋活跃,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参与到商铺租赁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来。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专业知识和业务不熟而发生一些纠纷。而要想避免纠纷的发生,那自然要知道在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我国公民,出让的办法包括签订协议,招标或者是拍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都是人民政府用地,转让的话是公民之间对已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的相互转让。...


·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一、期房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期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如下: 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的房地产或商品房预购人将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预购房屋抵押: 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浙江农村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浙江省地处江南,水塘鱼塘很多,政府在修建公路的时候,很可能占用到农民承包的鱼塘。对于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政府要支付一笔补偿款。各地在征地补偿方面都有自己的标准,要符合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那么,浙江农村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浙江农村鱼塘征地补...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现如今,中国的农村和城市的经济两级分化严重,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对农村实行了征地补偿政策,并且为了更好的处理农村中不断出现的新的土地问题,国家还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定期的进行调整。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一、征地补偿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