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

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

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信用卡及贷款还款记录良好;

5、由于各家银行要求不尽相同,以银行实际的条件为准。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已婚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本地长久居住证明、婚姻证明;

3、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申请表;

4、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件

5、借款人如果是单位职工,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如果是个体户,需要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所需资料

三、办理步骤

可以通过银行或者社会上的借贷公司办理,下面以银行为例。

1、当事人了解小额借贷条件,咨询是否可办理借贷。

2、当事人联系银行,提出借贷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3、银行审核,审核包括以下七个要点:

①个人信用纪录。特别是在本银行账户中往来的信用纪录,看是否出现过透支、拒付等不良行为。

②个人负债比率。银行只有在当事人还本付息的负担不超过其税后年收入25%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向其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③个人就业纪录。当事人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能够获得可靠的收入,才有能力归还贷款。

④贷款额上限。贷款额上限的确定,主要看当事人的基本收入水平、负债水平和贷款期限,然后再做综合评定。

⑤贷款期限。对于旅游、支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内。对其他方面用途的贷款,银行的贷款期限通常也不超过两年。

⑥贷款定价。对于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银行一般都倾向于按照优惠利率提供贷款。

⑦个人保险。银行会考虑到如果当事人发生死亡、伤残等意外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收回贷款的问题。了解是否有个人保险,投保额是否充足。如果没有,银行会向当事人推销寿险和残废险。

4、审核通过,借贷双方签订协议。

5、协议签订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6、注意事项。

①办理电话一定是要在本地区的;

②办理的一定是银行从业人员;

③本人须亲自去银行办理,签订借贷申请合同,并提交相关的资料;

④办理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会佩戴相关的工作牌;

⑤通过银行办理,无须任何前期费用,借款人只需要按时还贷,银行不会要求借款人预先支付利息的。

若要申请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需满足上文提到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办理的途径有银行和借贷公司,一般以银行为优先,其次才是借贷公司。的律师提醒您,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在挑选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借贷公司的时候,勿被低利率高收益所蒙蔽。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


·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款怎么办?
      他项权的颁发一般是由专门的部门来进行的,要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对楼盘的信息十分的熟悉,与开发商签订好相应的合同,关于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款怎么办很多人有疑问,一般是需要在诉讼时效期争取自己的债权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一、他项权证到期债权人不来还款怎么办...


·抵押担保债权也并非万无一失对吗?
      抵押担保债权也并非万无一失对吗?一、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二、已为债权设定抵押的财产但被其他债权人申...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一、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生活...


·店倒闭银行贷款没还上怎么办
      店倒闭银行贷款没还上怎么办? 店倒闭银行贷款没还上怎么办? 一、在正常经营中,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


·债权人是否可仅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
      

    正确识别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解决是否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作为被告的关键,对于双方当事人对保证责任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得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nbs...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在刑法当中都有着相应的罪名来进行规制,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贷款诈骗罪,当然,有的犯罪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单位犯罪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
      贷款办不下来,该由谁负责由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约定:(一)如合同约定因购房者原因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二)如合同约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没...


·哪些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一、民间借贷利率最高是多少 “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民法典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物质鼓励。“利率”是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本金×天数×利率。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各地市的政府都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毕竟我国的农村土地面积幅员辽阔。在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中较常用到的是拆迁重建,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而拆迁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解决拆迁安置问题,那么在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