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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之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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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指由乡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屋。所以,这样的房屋是没有国家办法的产权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

      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攀升,很多城镇居民将目光转移到农村,可是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者“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占用集体土地搞房产开发。所以,小产权房的问题越来月复杂。

      林先生和徐小姐都是城镇户口,2005年两人登记结婚,2006年两人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农村购买了王先生在自家宅基地的“小产权房”。2012年两人感情矛盾越来越深,难以调和,所以决定离婚。可是该房屋没有产权证该怎么分割呢?他们查找法律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产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为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与另一方适当补偿。”可以与他们的情况相适用。

      如果林先生和徐小姐达不成协议诉诸法院,法院对如何判决呢?

      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都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林先生和徐小姐与王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违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的静止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所以法院会判决不予处理。

      但是,并非小产权房法院就都不会处理。例如,如果是因继承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依法予以分割。


·忠诚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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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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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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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房屋虽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由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该方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该方所有,由该方给付...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子女所有的约定,能否排除在后形成的债权强制执行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约定虽然不直接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该房屋作为夫妻二人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约定归子女所有,具有生活保障功能。子女享有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此后,债权人基于对夫妻一方的金钱债权请求查封案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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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问题方面,原物权法第16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重要方面,夫妻二人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已经对份额作出明确约定,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主页共有情况一栏中也有登记,出于对物权公示权威性的考虑,应当予以承认。在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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