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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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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是怎样的

1、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比例

(一)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015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二)参保居民患上述大病,在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

(三)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审核管理等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有关规定。

2、上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材料

1、《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

2、《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急诊登记表》

3、身份证(或市民卡)

4、就诊病历

5、医疗费收据原件

6、费用明细清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

7、出院小结、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二)流程

1、领取并填写《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拨付申请单》,其中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持办理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报销款支付:

①“现金支付”方式:凭经审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的结算单和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财务窗口领取报销款。

②“单位转账”方式:通过财务转账将报销款拨付至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的相关内容。上海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了恶性肿瘤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等较为重大的疾病的治疗,大病保险一般按50%的标准报销医疗费用。参保人符合报销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医保机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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