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政策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3、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土地的用途不同其使用年限也不一样,根据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相关规定,用于居住用途的可有70年的使用权,而商品房只有50年。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并不是从置业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开始算起的,而是从开发商成为土地使用者开始计算。



·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兴建改良大型水利设施。对生产经营者及水利库区居民有重大影响,所以要正确了解征地补偿标准,那么具体征地补偿的细则是什么呢?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本文中主要介绍水利枢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利枢纽征地补偿国家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


·我国规定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已经越来越快,其实也是出于这一点的原因,导致我国现在的人口流动是非常大的。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虽然说是在本地办理的结婚证,但是实际上却是在外地生活,如果想要离婚的话,也只能在外地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规定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一、我国规定在...


·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高铁建设非常的快,高铁就是我们国家的名片。那么我们在生活中也难免遇到铁路会经过自己的耕地或者土地的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国家是会征地的,也会对我们进行补偿。那么山东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铁路运输现状...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么,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究竟不得抵押的房产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不得抵押...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
      高压线征地补偿能赔多少钱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地区的法律政策也不尽相
      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地区的法律政策也不尽相同。淮南因为坐落的地理位置非常特殊,所以说经济水平比一般城市来说要高。各个城市具体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还是要各个城市的情况自己定。那么淮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淮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 ...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


·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宝安县的居民在承包土地或者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在拿到房产证的同时得到一份使用证的文件,那么,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其实土地使用证对于合法使用土地的居民非常重要,这将成为您手中保护自己权利的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的详细解析。 一、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赔偿?
      没事的。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因为国家承认您对房产的所有权力。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出让用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成本较高,考虑的补偿可能会高一点,而划拨用地成本较低,可能在拆迁时只对房产进行补偿不考虑地价因素,而且带一部分强制性,...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有风险吗?
      一、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有风险吗? 买房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房子今后涉及到拆迁,很有可能会得不到相应的赔偿款。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为集体所有或者国有划拨土地。但是通常这不会影响到你对房产的所有权,也不会影响到未来的房产交易。 二、买房土地...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
      为了完成城区建设规划,当地政府会拆除一些旧的建筑,此时会要求此处的居民搬迁,在此处再行修建的房屋,称为安置房,由于不同的地区的基本民情不同,故而实施的安置政策也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相关信息。 一、成都市安置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