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两种情况:
一、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
二、法定变更和解除。
...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
二、依合同的约定的方...
![]() |
18921344401![]() ![]() 在线法律咨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