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职工遭遇工伤后,可以通过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通常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书。里面会写清工伤过程、工伤等级及认定时间等。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提出重新认定,通常向上级部门提出。那么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职工拿到工伤认定书,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但是,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是有期限要求的,要在拿到认定书15天内。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职工只能就伤残情况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时候,也需要提交申请书、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和社保如何赔偿?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和社保如何赔偿?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


·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民上班过程中遭遇安全事故,发生受伤的话,要尽快的进行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这个工作会由单位来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这个环节,才能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目前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严重程度依次下降。那么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西安十级...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


·节假日加班是否可以调休不支付三倍工资怎么规定的
      节假日加班是否可以调休不支付三倍工资怎么规定的 节假日加班不可以调休不支付三倍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工伤八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
      工伤八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工伤八级残疾赔偿金没有具体的数额,但是通常会包括如下部分赔偿:1、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凭票据据实结算,同时也要区分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等。2、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一般是30元/天×住院天数。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由社保...


·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工程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1)总论部分。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①序言; ②索赔事项概述; 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 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


·一、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
      一、劳动合同工资签什么工资吗? 劳动合同上应当对工资的发放方式进行认定,一般情况应当按月计发,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新劳动合同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


·随时准备辞职的情况是怎样的
      随时准备辞职的情况是怎样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


·一、非正式企业劳动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一、非正式企业劳动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是有法律效益的; 1、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途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没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 2、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在疫情期间工资如何支付?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