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工程的修建在也变得随处可见,可以说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存在危险。为了加强工程单位的责任心,国家立法机关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来说,处罚办法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一) 一般质量问题: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二) 较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报总监工程师。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三) 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总监工程师,经总监工程师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有关方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监理方总监代表及设计部门审核认可。调查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告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工程部和总监代表分别签署责任追究意见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四) 责任监理工程师责成参建有关方填写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 2)责任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大小等因素决定调查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组织本公司技术部及设计单位现场分析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签字认可后,责任方无偿组织施工。 3)经调查若属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设计部门修改设计。4)专家论证意见和修改设计完成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二、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根据工程事故的等级的不同也是存在着差异的,一般来说,等级越高则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越重。在工程质量发生问题后,工程的建设单位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当然,由于我国目前处于法制社会,故而工程事故的发生了是比较低的。



·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在现代这个社会,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找工作的时候比较着急,往往是随便找一家公司,但是在进入职场之后才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于是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终止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存在的基础,一个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才能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是由于没有及时采取防控措施等原因,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依旧是较为常见的。且按照受损程度,可以将工程事故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的事故的处理办法是不一样的,今天我...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任何一家正规的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劳动合同的条款需要协商一致才能签订,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另一方就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关于劳动合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劳动法对于违约金...


·在工作中遭遇伤害不管是劳动者本身还是用人单位都是
      在工作中遭遇伤害不管是劳动者本身还是用人单位都是有不可避免的影响的,首先是劳动者的身体受到了伤害,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会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展。那么,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下文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做工伤鉴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


·试用期是劳动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而且在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是劳动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而且在试用期办理离职手续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劳动者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几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离职手续需要几天 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满后自动解除劳...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资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资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3、工伤赔偿民事诉讼。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4、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


·职工的福利保障一直都是每个员工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各个地区对
      职工的福利保障一直都是每个员工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各个地区对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规定不一样,所以在社保缴纳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不一样。那么青岛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是多少?如果企业不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要怎么办?我们为您解答 一、青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一览 (1)社保...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新婚 姻法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包括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特定收人和以此收入所购置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外...


·在我国对于临时工工伤保险咋上?
      在我国对于临时工工伤保险咋上? 应该拿着劳动合同去社保中心办理,工伤保险一般最高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费率比较低。很划得来的。另外,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2个月开始,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所以,在此提醒用工单位,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