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现实生活中,盗窃、诈骗也说是经常可见的,而其中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由于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因此就当前的规定来看,盗窃罪最高刑罚就是无期徒刑了,现实中即使罪犯的犯罪数额再大、情节再严重,也是不可以对其判处死刑的,就连死缓也是不能判处。另外,如果构成盗窃罪同时又满足了其他条件,那么获得缓刑判决也不是没有可能。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判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


·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是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一种罪行,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卖淫罪要受到刑法的制裁,那么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呢?组织卖淫罪的审判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两个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组织卖淫罪的案子怎么办 组织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根据《刑...


·申请刑事抗诉的理由包括什么
      申请刑事抗诉的理由包括什么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判...


·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对于被关进监狱的罪犯来说,虽然其犯了罪,但是其自身也还有人权。同时,除了法律以外,任何私人、单位都无权对罪犯进行处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拘留所、监狱以及看守所等监管机构被监管的人员被这些机构的监管人员在其被监管期间对其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等...


·盗窃罪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什么?
      一、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什么? 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被规定为犯罪,重的行为肯定是犯罪”“重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比这个行为轻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入罪和出罪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犯罪类型具体是什么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一、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吗? 被刑事拘留后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介绍卖淫罪是怎么构成的
      行为人要是自己卖淫的话,那么该行为尚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是在中间介绍卖淫,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介绍卖淫罪。至于最后是否定此罪,还需要做出认定,了解清楚此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介绍卖淫罪是怎么构成的。一、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


·未成年人抢劫罪要如何处理
      由于抢劫罪属于重罪,因此法律中对可以构成此罪的年龄作出了适当的降低,即只要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可以构成此罪,但要注意单位是不能构成此罪的。也就是说现实中可能出现未成年人抢劫罪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抢劫...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
      公安刑事拘留程序是什么?1、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
      一、对罪犯的假释由哪个部门决定?(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