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在哪举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在哪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来投诉,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时效是两年。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怎么办?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3.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一般是按月支付,单位如果确实存在一定状况需要延迟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向员工做出通知。另外,员工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法院采取扣押、冻结、查封措施之后,发现单位确实无财产的,此时员工的工资则在很大概率上不能获得。



·三级工伤社保未缴够15年的可以退休吗
      三级工伤社保未缴够15年的可以退休吗三级工伤缴费不足15年可以退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三级伤残的,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0%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


·劳动期限届满经济补偿金有吗?
      劳动期限届满经济补偿金有吗? 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与你续签,则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也...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其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工程质量管理的单位很多,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还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当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按照责任制的规定,总有单位和个人要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是谁?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


·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工程被迫停工。作为守约方,应当在工程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意向书后,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处理。那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建筑工...


·关于标准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劳动争议当中,如果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这种劳动纠纷的话,首先就需要劳动者本人能够证明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标准的劳动关系。因为雇佣关系以及劳务关系,这和标准的劳动关系的报酬以及其他待遇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标准劳动关系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标准劳动关系有哪...


·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怎么写?
      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怎么写?工程是将自然科学运用到实际生活中的具有某写学科的总称,是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的,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工程时,发包方为了更好的使得工程质量得到保障,有时会要求承包方支付工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有权要求退还,工程质保金退还申请书怎么写?一、退还质保金申...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一、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吗,这个做法合理吗? 员工可以要劳动合同,这是合理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母伸手又不好意思。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寻求分期付款,也就是还房贷的方式,经常有人问,买房子提前还贷划算吗?让我们来开动大脑,好好的理一下,看到底怎么样比较划算。 一、房贷的种类 1、个人住房贷款 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二、国家对工程质保金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


·一、在试用期能随时辞职吗?
      一、在试用期能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
      不管是职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单位想要解除,除了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条件外,就是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来进行解除。当然了,不同主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操作不一样,那这其中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操作 即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