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意向协议书纠纷范本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程意向协议书纠纷范本 工程意向协议书纠纷协议书范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彰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
5、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确定数额为准。
6、施工场地条件:2014年6月日之前应完成“三通一平”,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及一级箱到现场,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支付水电费。
7、工期,合同工期为2.5年,开工日期2014年6月日至20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8、工程质量:合格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土方、土建、给排水、暖通、电照等,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外运、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外运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桩基另行分包。
c、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主体工程,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乙方垫资施工至(住宅)、(办公)、(商业)等单体地上每局部五层拨付一次,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支付己完工程量的75%,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乙方上报工程量计算为依据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与30日内结算完,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工程款。
3、剩余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国家规定合同保修范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期满与十五日内支付全部工程质量保证金。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期限,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内审计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式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辽宁省08年定额,三类工程取费,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辽宁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地方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市场价格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按相关文件调整执行。采购价格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认定方法:工程逾期因乙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材料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工程逾期因甲方原因材料价格下降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依据,材料上涨时,按同期材料价格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
六、工程管理
1、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设备、料场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2、工程竣工后(以质检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3份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馆、甲、乙方)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3、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应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
3、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施工合同为准。
5、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意向协议书纠纷范本,我们要注意,在进行撰写的时候,首先一定要对双方所达成的事项进行说明,另外,还要对责任划分的问题来进行说明,尤其是违约的问题,也是要做出说明的,来减少以后纠纷的可能


·公司怕不怕劳动局投诉
      一般情况下,公司是怕被人向劳动局投诉的,后果可能包括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老板会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罚款之类的。《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


·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要求: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3、劳...


·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大多数的劳动合同都是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由于此时涉及到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有一些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那究竟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续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试用期解聘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劳动者在入职前可以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可以看出,所谓试用期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用人单位可以在该期间考察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劳动者可以在该期间思考该岗位是否适合自己。试用期解聘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一、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试用...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
      员工被鉴定上工伤什么待遇?(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有工资收入证明就可以。误工费,有收入的,按实际收入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该数据的,可参照诉讼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可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诉讼。《民法典》...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因为做工伤鉴定时只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即可,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


·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需要支付到何时?
      部分朋友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误以为抚养费只是在离婚后拥有探视权额一方需要支付的。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义务,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需要支付的,若父母没工作无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北京劳动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劳动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国家有关部门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肯定不会按照员工个人的陈述作为事实依据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员工个人将很难维权。但是员工维权的时候,如果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肯定是事半功倍的,就比如说在北京市范围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矛盾以后,在解决劳动...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承包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装饰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在企业的运行中,难免会有员工因为种种原因而辞职的,但是有很多员工在辞职的时候,被该企业告知需要赔偿违约金,很多员工对此都疑惑不解。今天,华律的我们就来给您专门的做一个...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