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筑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的话之后会带来很多矛盾纠纷的,双方就要签订一份质量保证书,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下面跟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主合同载明的工程范围和内容,即为乙方保修范围和内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乙方负责保修。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39、40、41、42条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年。

其它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 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10%,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5%,甲方从乙方结算中扣押,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6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建筑工程完工之后对于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涉及哪些问题我们在上面给您简单的找了几个涉及法律方面的相关问题供您参考,记得在涉及到工程建筑质量问题上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质量不符合的情况或者是与合同标准质量不一致时,施工方是有责任的,要重新进行修复。

五、关于分项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设部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总包单位和分项施工分包都必须为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对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总包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因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不低于80%)。


关于分项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设部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总包单位和分项施工分包都必须为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对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总包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因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不低于80%)。

第三条 在同分项施工分包签订经济分包合同之前,必须由本单位质安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分项施工分包进行安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准签订经济分包合同,进行施工。

第四条 对分项施工分包承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自代分项施工分包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分项施工分包签证认可后执行。 第五条 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脚手架具、临时电气线路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在使用前要经双方检查验收,并输交接使用手续。由分项施工分包进行管理。

第六条 总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要立即报告总包单位解决,分项施工分包不得冒险作业。

第七条 分项施工分包自行负责的脚手架具、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电气线路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双方协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一份工程质量责任书,这样可以更加有益于我们之后如果出现质量方问题的话,能够有足够的证据去维护我们的权益,这样对我们更加有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什么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什么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二、工伤待遇方面的纠纷怎么处理有下列情...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监外执行不能在工厂上班,仍然属于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自然是不能在这段时间当中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以及子女的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认定双重劳动关系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些特定的情形,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


·一、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陕西职工在单位受伤,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保障,当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理应停止劳动关系。如果还存在着劳动关系,那么,终止劳动合同还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现在,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异...


·工程质量保修金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各方责任主体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于发包方来说,需要按照规定,加大施工建筑单位的责任,而约定质保金就是其中约束施工单位行为的责任,若在质保金发生工程事故,按照工程质量保修金规定,被扣留的质保金是不会被返还的。 建设工程...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工程建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那么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解决呢?发生合同纠纷应该得到妥善的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相互协商讨论,如果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纠纷处理方式也是分类多种,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为您介绍具体不内...


·病历丢了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可以。医院有病历资料,当事人可以到医院复印并要求加盖医院公章,即可以解决当事人的医疗资料的问题。《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
      深圳劳动法加班工资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


·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出来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出来结果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