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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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这些内容是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考虑到借款合同的特殊性质,主要内容还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种类。这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资金市场的需求创设的货币商品种类。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某种特定形式的贷款。
(2)币种。这主要是指借款合同标的是哪一种货币,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
(3)用途。这主要是指借款使用的目的和范围。为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国家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不同种类的贷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和监督措施,借款人可以根据不同的用途申请不同种类的贷款。贷款人根据贷款用途来确定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并选定贷款期限和利率。
(4)数额。这是指借款数量的多少。数量是借款合同的重要内容,是确定资金的拨付和计算利息的依据,是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标志。
(5)利率。这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
(6)期限。这是指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能使用借款的时间。当事人一般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等,约定借款期限。
(7)还款方式。这是指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以什么结算方式偿还借款给贷款人。例如,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是分期返还;是逐期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还是以其他方式还本付息等。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依《合同法》规定,借款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请求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交付贷款,并获得该笔款项的所有权;
二、依合同的约定的方...
·出借人过世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又有何法律风险?
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后可以持借条等凭证向借款人追讨欠款。然而在此类诉讼案件中,借款人往往面临着以下两方面的法律困境:
一、信息不对称。原本处于原告主体地位的出借人过世,现由其继承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意味着借款人所面对的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出借人...
·共同担保下未约定分担份额时追偿份额的确定
1.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物保范围应当免责。根据《民法典》第409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第435条规定“债务人以自己...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
·夫妻一方个人借债,配偶偿还的行为,可否认定为对债务的追认
对于债务人一方个人举债,配偶曾偿还一次或数次,如果配偶没有明确表示愿意与债务人共同还债,就不能认定是配偶对债务的追认。夫妻共同债务追认是指夫妻一方举债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该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追认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只有“明示”才可以构成夫妻一方对共同债务的事后追认。...
·共同担保人内部追偿权的行使
追偿权行使的前置条件: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不能
《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第3款明确规定,“……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为了避免向债务人追偿、向其他保证人追偿的不确定性及循环追偿,以...
·借款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主要内...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怎么判断
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进而使对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行为。
刑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事欺诈和诈骗罪区别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在行为...
·民间借贷中现金交付,无借条,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对于原告(出借人)主张的大额现金借款,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如原告(出借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
·情侣之间的借款是否需要举证有借贷合意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一方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而对方否认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并主张转款系基于双方特殊个人关系产生的其他法律关系的。该情形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的“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凭证,借贷关系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7号)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